1. 侯麥──喜歡用日記體拍片──電影裡的角色常有正式伴侶關係外另一個異性密友,忠誠、知心、直諒多聞,有些不方便講的話,雙身的自我,擺放另一種感情的須要,每個人都會有些事情不打算讓家人知道,有些事情會想偷偷做,習慣和另一個人做(逛街的朋友,上美容院的朋友,看漫畫的朋友,聽音樂的朋友,打電動的朋友,三對三鬥牛的朋友,心理暗示的朋友,寫部落格的朋友,發表政治社會議題嚴肅見解的朋友,騎大摩托車載你出去繞一圈的朋友,倒垃圾的朋友,偶然遇見的朋友,在流放地等我迎接的朋友),另些事情不便吐實(說不上是撒謊隱瞞),無犯意的告密、讒言、中傷、揭惡(事後驚訝自己做出這種行為,感到羞恥而哭),犯罪前的告解,你想多了,越線,你到底真正怎麼想?念頭一動心上所有資訊同步傳到上帝的審判桌。
( 故事發展就由還沒拿準要如何為這個故事撰寫結局的倫理作家及他的角色分別以自己的生活為試驗場,圍繞上述隱喻一起投入觀察實踐,他們低飛盤旋試探分析蘊釀修正回饋爭執又大聲討論點評情節一再重寫結局。 )
2. 還剩最後七分鐘的時候女主角提筆寫信(鏡頭特寫在信紙上):「……衹沉浸在自己的心情和煩惱裡,難道不能也想想我也有很多煩惱嗎?雖然你正因傷心而焦急發怒,可是別想太多了,該哭的人是我,我那麼傷心,你不僅不安慰我,還責備我……寫這封信真是浪費時間……」然後一直哭一直哭一直哭哭完全場直到耗盡底片時間。
3. 看完回味在腦袋裡自行幫電影加油添醋瞎編結尾:「這些話不必現在跟我說」,他披上大衣轉身起腳用高跟鞋尖俐落踢關那扇厚重冬日暖陽只曬到半身以下的上帝之門字字撞擊觀眾胸膛心臟回聲嬝嬝繞樑不絕,「等你以後有機會去跟上帝說,或者在上帝面前跟自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