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是個讓人難過且沉重的日子,
無論是早上的新聞,亦或是一些無法述說的事,
為轉換心情,看了部2016上映的電影:永不退讓 Denial,
事實上,並不喜歡這個翻譯,尤其是在看完片後,
一開始注意到此片,只因喜歡演員-瑞秋・懷兹,
但觀看不到10分鐘,便深深被這部電影的內容吸引。
而,電影中最後法官與律師間的一席話,則讓我陷入沉思中,
電影法官最後的判決令人大快人心,
可是我卻無法像往日那樣叫好,
只因深感在法律面前,空有感性是不足的。
一幕,法官一字字書寫著判決書,
而室內的影片播著其它歷史學者的訪談,
那瞬間,仿彿聽見法官腦內的正反爭論,
或許在判決上,法官狀似選擇了"正義"的一方,
但他那厚達三百多頁的判決書,
無一不是試圖讓這場判決能有個最"公正"的結論,
他明白於情於理於法上,判被告獲勝必然的結果,
可是,某方面也不得不說,被告方律師團是用盡心機與手段勝出的,
"Judge" 這個單字,在這場戲中表現的淋漓盡致。
我仍然同意歐文這個角色是令人厭惡的,
也喜歡被告律師和女主最後對歐文的漠視,
那是一種對為自身利益而傷害別人和說謊的人最佳處罰。
女主在記者發表會上對"言論自由"的表述更是深得我心:
「言論自由是指,你可以說任何你想說的話,但你不能說謊,而且還認為不用為自己的謊言負責,並不是所有的觀點都是平等的⋯⋯」
或許那些濫用"言論自由"的人,就如法官在電影中所說:
「他們是真心相信自己的論點,所以他們所說的話,你如何說那是一個刻意的謊言而非失誤呢?」
就如歐文的行為,他真心相信自己的論點,
但他將"事實"扭曲以符合自己的觀點,並將這些話散播出去,
於此來說,便構成是一種刻意的"說謊"行為,
這應該也是為何法官在判決書中讚賞歐文是個優秀的軍事歷史學家,
卻又判歐文輸了官司的理由吧!
如今,社會上,如歐文一般的人處處可見,
處在擁有"言論自由"的台灣, 卻不珍惜"言論自由"的珍貴與真諦,
他們正是女主角口中"濫用言論自由"的一群人。
附圖出處:wikipedia-Denial (2016 film)page : Theatrical release pos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