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到臺北工作,
找房子時一位朋友剛好也在尋找,
因爲一起租比較划算,也就這麼合租了房子。
這狀態也就維持了幾年,
但最近在想,
明年還是自己找個地方吧。
生活習慣有些差距,
彼此交情也就普普通通。
對方拖延症又常常犯,
用過的東西可以擱置一個月不洗。
外出鞋子也會因爲一時方便踩進室內。
有時開著窗戶又開冷氣。
嘆氣聲、嘖嘴聲,就連開門聲都覺得像是在破門。
我是不是在意太多小細節了?
以前聽人家提到過高敏感,本來沒有特別關注,
但最近發覺,我是不是就屬於這類啊?
反正薪水也遠遠負擔得起房租,
還是在明年租約到期前找個新地點,
自己住得更開心比較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