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信痴,身邊的任何人肯定想像不到我對寫信這件特別落後的事情有多麼癡迷,不過我是寫信的外行,沒有自己的信封、信紙,更沒有自己挑選的郵票,說起話來也沒有自己的門道,到頭來寫上去的只有別人的話和自己的一點點小感覺,但我依然愛。
因為世界各地總得有人在寫,否則就會少了一門偉大的藝術。但,寫得這麼差,我憑什麼愛,我愛什麼呢?我憑著一身的孤獨,隔著海峽和高山去愛遠方的另一份孤獨,這理由充不充分呢?
我這麼想,然後就這麼做。我撕下日記本寫紙,一張紙反正就是一封。撕完就寫,寫完就寄,寄完就等,想到又寫,寫完再寄,我一點也不管另外那一頭的事。寫信我有總有那麼多事情可以說,除了瑣碎一點,絕對算得上是真心實意。
寫信很划算,八毛錢寄走一天的事情。算一算,一個八十歲的人,也不過就值兩萬塊而已,不多不多。寫成了會收穫一份愛,寫不成會收穫一份愛好,一點也不虧,我就是這麼喜歡寫信。
寫信時,彷彿自身活在了「信」的世界,也許有人能同我寫信,而祝願我能夠像《瑪莉與馬克斯》那樣,結交一個唯一而又真實的朋友,讓我能將那唯一的朋友所寄來的信,全貼在我內心感到最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