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剛能上網,便在網路世界游盪,然後也趕流行去了聊天室,就在那裡碰到了他--Sutton,一個。開始也只是閒聊,聊完下線,也沒留e-mail,沒想到隔天上去是又碰到他,才知道他在等我,他是大陸到芬蘭的留學生,我們開始天天聊天也通email,網路文字有種魔力,讓彼此都付出了感情。
不只網路,我們也手寫信,也千里之外收到第一份情人節禮物。
那時還是撥接上網的,聊得太兇,收到帳單差點沒被嚇壞,呵....。
可是每天還是很期待收到信和跟他聊天,感覺很快樂。
後來他放暑假回大陸,途中還從愛沙尼亞寄了明信片。
也許有人覺得幼稚無聊,可是我相信當時彼此都付出了真心!
我想那應該是今生的第一次愛情--用指間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