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一 領到工資後
星期二決定離職
其實要做這個決定真的很矛盾
因為中年了 工作真的不容易
這個年紀 履歷根本很難被看見
老實說 自己也沒有專業技能
會的也是一般的電腦基礎
因為在一個環境待太久了嗎?
那個工作 要先在現場搬貨
沒錯 我應徵業務助理
但是為了認識貨品 得到現場去搬貨
那些貨 不簡單 因為是食品中盤商
所以都是那種一桶18L的油啊 果糖啊
不然就是一箱5L×4的醬油啊那些
而且還得搭乘 人可以搭的升高機到貨架上搬貨 搞得全身都是瘀青 我也忍了
因為 當初應徵的時候 老闆說 試用期
扣除2000元必須早到晚退的加班費
最少可以領28000 所以再累再辛苦
我都忍了 因為有工作真的不容易
領薪水那天 拿到了一份要簽的合約
沒仔細看 但大概瞄了一下 上面寫
試用期以日薪給付 試用期還三個月
回家後 仔細看了一下領到的薪資
嘖嘖嘖...日薪733+所謂的加班費一天150加所謂的午餐補貼 每餐100
扣掉自己的勞健保 哇塞
不多不少剛好達到最低薪資25250的日薪
感覺很差 那一開始就可以明講
責任制 沒有餐費 薪資25250
試用期領日薪
什麼都沒說
發薪日才要人簽合約
所以我離職了
但是離職後又開始上一個循環
心情煩躁的循環
討厭這樣的自己
很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