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一開始就懂得如何當爸爸/媽媽的,
所以大家都在摸索如何教育寶寶。
昨天看到一個新聞是
「不學習被丟來當小乞丐」 新竹人妻帶小一兒流浪上演震撼教育
其實我是覺得有點像是刻苦版的露營,
或者是體驗人生,但這時就有人持反對意見,
說這是虐兒,並告知依 "兒童權利公約"第十四條:
第 14 條
1.締約國應尊重兒童思想、自我意識與宗教自由之權利。
2.締約國應尊重父母及於其他適用情形下之法定監護人之權利與義務,以
符合兒童各發展階段能力的方式指導兒童行使其權利。
3.個人表明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僅受法律規定之限制且該等規定係為保
護公共安全、秩序、衛生或道德,或他人之基本權利與自由所必要者。
但.....這是台灣,那流浪漢都不能帶著子女流浪了,
目前看這麼多反對意見的,究竟有多少真正教育過子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