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聖誕到受難 33+年
前30年
耶穌平凡的平常日子。
後3+年
耶穌走遍猶大,撒瑪利亞,以色列全地,
傳講天國近了,叫人悔改,信祂的真理福音。
同時,祂醫病,趕鬼,叫瞎子看見,死人復活,瘸腿行走 – 神蹟。
最後的一個晚上
耶穌親自為祂的門徒洗腳,包括出賣耶穌的猶大。
耶穌與他們吃了最後的晚餐,然後一起去客西馬尼園(橄欖園)。
在那裡,出賣耶穌的猶大帶著兵逮捕了祂。
最後的一天
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受死。
有罪的大盜殺人犯,被釋放;無罪的耶穌被釘死。
以耶穌的命,換取大盜的命。
當時猶太宗教領袖的選擇。
(參考馬太福音26-27,馬可福音14-15,路加福音22-23,約翰福音)
祂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祂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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