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物的两个极端是同一个状态的不同表现形式
暂记一下,今天所想到的关于这个理论的一些细节。
自卑和自负,美与丑,外向与内向,我开始倾向于认为,事物的两个极端其实是同一的。这看似荒诞,我理解。
我觉得每个事物的两个极端和极致的中庸(甚至同一象限上的每一个点)都是一个稳定的状态,是一种供求关系的平衡。不足必会导致需求产生,产生需求而去寻求满足或是降低需求的一个过程,就会产生一种从不平衡到平衡的过程的一种运动,而这个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就是所谓的极端。我觉得这种极端是单一的,而不是二元的,因为在供求关系里,只有满足与不足,极度的不足,就导致极端,而极端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极度的满足就是极致的中庸。因为满足,所以对该需求的表现趋近于零。
以自卑和自负为例,假设人需求诸多种因素来达成对自信心得满足感,如果这种需求达到满足,则理论上,该人表现为适度得自信,而不满足的情况下,人的表现则因为降低需求和寻求满足这两种不同而产生自卑和自负的状态,而其本质则是同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