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安安逸逸的窝在冷气房裡看电视剧,然後肚子开始饿,想吃零食。就走去超市买。
今天买的,一大半都是平时不会买的东西。水果我选了香蕉,平时不会买的,因为我胃寒,但今天买的原因是想給Phil Phil;我吃肉,他吃皮。
买了好多零食,五颜六色的,有酸的,有甜的,有咸的。
回家的路上碰到一位邻居。平日不与她说话,因为她总是脸黑黑的,我都不敢惹她。可今天在路上遇到她,我即刻就上前去搭讪了。
我问,“这是新狗狗吗?你另外一隻还在吗?”
她说,“不在了,它不适合我。你可以跟这隻打个招呼。”
我摸摸那像毛绒公仔的狗狗,“哦。。。这隻是甚么品种啊?”
她,“金毛犬。”
我,“哇,我好喜欢金毛犬呀!它叫甚么名字啊?”
“Jasper.”
我不知道主人叫什么名字。我对人没兴趣,只对动物有兴趣。
完了她对我说 "take care",我觉得挺惊讶也挺窝心的。平日看她那副冷漠的样子,没想到今天的她却很平易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