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會想要玩具,芭比娃娃。陳列在漂亮的架子上,在漂亮的包裝盒哩,在很少去的商場裡。
我的芭比娃娃現在在哪裡呢,幾歲的時候,一個又一個被買回來盛裝打扮的芭比,只是被丟在垃圾桶裡的陳舊物件而已。
這是我國小開始重大啟發之一吧,也不是被誰說了甚麼,而是就這麼看著光鮮亮的可愛面孔被棄之如敝屣後,即使內心還是會為她隱隱不捨的想撿回來,卻忍住這份衝動告訴自己:那甚麼都不是,這些都沒什麼的。
也不是一開始就這樣,第一次根本不記得怎麼丟的。
第二次,有點記憶了,是我丟的沒錯。
第三次,記憶相當鮮明,因為買的次數本來就不多。
芭比娃娃只是在那個幼稚年紀眾多「想要的東西」之一,我曾經想要出去旅行,想要野餐,想要露營,想要麥當勞......
最後我都不想要了,因為我發現這些看似沒有擁有的東西背後,我有很多,很多,很多的、珍貴的、無法遺忘的事情。
我還記的被母親牽著手逛著夜市的時候,夏天夜晚的風很涼很舒服,走一走卻又有點悶有點熱,那個衣服黏在背上的黏膩感,路上期待、興奮的微笑,不認真看路只看著遠遠高掛著棉花糖的的小孩,一群又一群的學生們,穿梭在人群裡看不見前方的我。
相比起來,甚麼麥當勞,甚麼芭比娃娃,甚麼旅行。
這些東西是不知道擁有了之後,會有多幸福多高興。
我只意識到,就算沒有,我還是很幸福很開心。
也知道我已經得到所有我能夠得到的東西了,這些,沒有好像也不會怎麼樣,沒有也不是那麼重要。
我還是很快樂。
「想要」,根本就不需要阿。有太多想要的事情,其實根本就不需要了。
要說在這個想法下我有甚麼壞習慣,就是變的比較不追求擁有些甚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