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的第一天,該喜氣洋洋不是嗎?
怎麼,在這天讓我看到一些人的自私自利,只顧自己不理別人死活?
話說,又跟上年一樣,下屬居住的大廈又有確診個案,她又要自己隔離14天了。
在聖誕假期後,她請了兩天病假,只上了兩天班,然後新年假期再直接踏入隔離期。
根據經驗,我又會因此忙的不可開交;我們的人手安排,根本容不下任何意外。
踏入新的一年,今天假期總算讓我身心都休息一下,不料下屬傳訊來提出過份要求。
「隔離期由1-14/1,15/1 週六我有點私事,能不能申請休假?」
我看罷氣就來了,她有沒有想過,雖然隔離非她所願,但同事要承擔額外的工作,早已累的不可開交。
我拒絕她的休假申請,她就只堅持她休假的權利。
我忍無可忍,直接跟她吵了起來。
在過去的2021年,365天裡我們需要上班288天,扣除假期後都要上班超過260天,但下屬去年只上了220天班左右,就是差了每個月都申請不只一天的病假及隔離假期,而這40天工作差距都由其他同事加班補上。
可是工資她是領全薪的,我們每人都只一份工資,有獎金也是均分。
我心理不平衡了,問上司:「她上六成班領十足的工資,我們上十成班又是同樣一份薪水,這是算公平和合理嗎?
幸好忍了又忍這段時間,上司也都對她忍無可忍,將她名字填進了死亡筆記中。
這次我沒任何於心不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