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下屬午餐,我訴說著上級決定了我作項目擔當的事。
出發去用饍時,我詢問留在辦公室裡午膳的同事若時間到我們還沒有回來,有運輸來到要登記的請幫忙一下。
她回答說:「我不知道要不要出去用饍呀!」
得到這樣的答案,我只好跟下屬去近一點的地方用饍,好控制回來的時間。
下屬不忿:「怎麼要去求她?」
我說這不是求,是要求;若她故意不從也沒關係,誰知道什麼事情我會記在心中?
下屬抗議說:「她這個人就老裝可憐,出什麼事就只對老闆哭罷了。」
我回到:「好啦,將來她可要對我哭了;可我不吃這一套。」
嗯⋯⋯,這樣下來,年末的評核就換我傷腦筋了,不是麼?
確認我將是擔當的人選,下午我突然決定要回收所有非指名的飯券;一直非指名飯券我都由得同事自由拿去使用。可是,休假回來後,我發現辦公室氣氛已經轉壞至,他們每人除了自己的飯券外,各自保留一張非指名的。
這張非指名的,並非正常福利,她/他們已經據為己有當作自己的。額外的支出,不知哪天被高層們發現,會被罵個狗血淋頭。
為免將來換我受罪,於是我以項目擔當的身份,回收所有非指名飯券。
我跟下屬說,我作為擔當你們不會好受,工作上我是一板一眼,著重正規的主管;你們可以儘管拒絕執行我合理的指令,年末獎金直接反映你們的選擇。
即使是每天相對的同事,還是別抱有太多感情好些,這樣會讓自己左右做人難。
我寧願被說:我太冷漠、我太不合群⋯⋯,還有我太嚴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