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否定」,只是「不合適」]
分手艱難,我們不能否認。
但是,外界的口舌及壓力還在其次,眞正的壓力來自分手者本身,因爲覺得自己受傷,
那種「被否定的憤怒」及「受害心理」更使分手造成巨大創傷。
那種深刻的挫折感、被否定感常使人消沈長久而無法再開始擇偶,甚至無法好好重新正常生活。
所以,面臨一段感情要結束時,我們要事先覺悟,分手了,不是表示誰「否定」誰,只是有一方認爲彼此「不合適」罷了。
你能說,對方沒有這種權利嗎?
你敢說,你就不會有使用這種權利的可能?
不是「否定」,只是「不合適」,
只是對方覺得你(妳)「不一定」是最合適的對象而已。
努力克服挫折感,不要自作多情地以爲,別人有資格來否定你的全人價值,
除非你自願如此。
把希望放在未來,不管是不是「下一個會更好」也要勇於再出發。
其實我們都心裡有數,再拖下去也不會有好結果的戀情,就該「拿得起放得下」。
很抱歉說得這麼坦白,但是我很誠懇地建議,每個戀愛的人都要彼此建立共識,尊重對方,分手時不要太在乎面子。
介意是誰先主動而不甘心,是一種幼稚的行為。
承認每個人都有覺得「不合適」的權利,那顆受傷的心,
就不必再爲自己的「被否定」而滴血了。
[拒絕與被拒絕]
失戀的最大傷心,是被拒絕的痛感。
失婚的最大顧忌,是被否定的挫折。
很可惜,我們的文化裡也欠缺這一環教育,
學習如何拒絕對方,更要學習被拒絕。
眞的,有許多害羞的人,就是不敢追求或接近異性,
他們怕碰釘子與被選擇,就因爲從小沒有接受挫折的訓練及教育。
愈是從小被父母寵溺的人,失戀的痛苦也愈大。
有些人在失戀時想要報復對方,就是因爲無法接受被拒絕的事實。
我們不是不能接受失敗的結果,而是不願意接受失敗。
面子的損失,比人的損失更令人憤怒。
面子問題,說來說去,還是浪漫事件的殺手。
以上內容,取自陳艾妮著,戀愛美學&分手美學,同心圓出版社
筆者要說,
我們挑食物吃的時候,
都是經過精挑細選,
如果吃壞肚子時,
除了怪罪食物有問題之外,
對於自己沒善盡嚴格把關的責任,
也是要一併檢討的。
相同的道理,
遇到不合適的對象而分手,
也要仔細檢討自己為什麼會識人不明?
找出選到不合適對象的原因?
如此一來,
才能做為下次交友時的警愓,
這就是歷練帶給我們成長。
與其在拒絕或被拒絕的面子中糾結,
我倒認為:
可以把「找對的人這件事」當作是投籃,
給自己心理建設:
「投籃不中是常態,
如果認真投了100顆,能投進1顆,
這樣也值得了!」
所以,
要是被對方拒絕了也沒什麼可恥,
大不了再努力追求下一個,
或許還會更好也説不定。
最後,
我留下兩句話,
給來看這篇文章的忠實讀者們去悟:
「抉擇重於努力,努力不如創意。」
不是很容易了解的兩句話,
目前看不懂也沒關係,
暫時放在心底,
總有一天會理解的。
在此祝福大家都能找到對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