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廟裏,
除了禮拜神明,
做些打掃工作之外,
本身也担任廟裡慈善會的執事。
負責家庭訪視,
並依對方家境情況,
發放救濟金,
這是慈善會成立的宗旨。
執事的工作,
是在一般會員之上,
去弱勢家庭訪視的「義工」。
執事以上的會長副會長,
必須由廟方師父,
向神明執筊請示,
依得筊多寡決定人選。
曾經有這麼一年,
我意外獲得五個聖筊,
當選副會長,
帶領底下4個執事,
開始執行神明託付的任務。
因為不曾担任過這個職務,
我反而更謹慎,
從接手慈善金的信封,
拿到個案提出的資料開始,
進行一連串的調查,
因為拿到的求助信,
除了貧病及戶籍資料外,
無法從書面,
看出對方真實的家境,
尤其是:
是否有賭博吸毒等不良習慣?
我的惶恐,
來自於害怕有失職守,
對不起會員,
尤其是每個月交100元,
那份對慈善會的信賴,
更不可幫助弱勢的對方,
做出違反道德害人害己的事。
因為呈報的個案中,
有些是女性,
所以連絡的工作,
會指派底下的執事大姊,
和對方接觸。
自己則是和政府機關交渉,
仔細確認手上資料的正確性。
最後,
和個案約定時間,
找執事們一起登門訪視。
一般而言,
大多數的副會長,
訪視完,
都會全數捐出善款。
然而,
我們這一組,
資助的金額則會不一。
訪視完,
若發現真的是貧病,
且無不良習慣,
捐出去的,
不只是會裏的慈善金,
底下的執事和我,
都還會再添一些。
但是,
若發現有問題的個案,
我和執事們討論後,
通常會減少協助金額。
會給錢,
是因為見面三分情,
給對方一個悔悟的機會。
但是不全給,
是讓對方去思考,
是否做錯什麼?
訪視結束後,
由我寫訪視報告,
當年度還會持續追踪,
若還有剩餘物資,
會再約底下執事,
私下送給需要協助的個案。
不過,
要是對方有賭博吸毒惡習,
為了善款專用,
能夠救援真正的貧病,
我會轉告會裏的辦事人員,
將其除名不再救助。
底下的執事,
有人年紀比我還大,
已經在當祖母,
看過的世面比我還廣,
但是,
從來沒有阻止我,
斬斷救援工作,
不是因為我的職位比她們高,
而是我以理服人,
拿眾人捐的善款,
必須公正,
做到讓人無法質疑。
那一年,
陸續看了幾個個案,
一直到年底交棒,
我才算鬆了一口氣。
接下來這幾年,
我已經不再是副會長,
回歸做執事,
但是,
底下共事過的執事師姊,
有人還是直呼我副會長,
讓我覺得好不踏實。
今天開會員大會,
會場備有食物,
請會員們享用,
又有摸彩獎品可拿,
算是慈善會裏的嘉年華會。
今年度,
或許因為大家都不熟,
竟然沒邀我參加訪視,
我算是沒做事的執事。
今天把過去的經歷,
寫在這裏,
要是有筆友,
負責慈善會的職務,
也可做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