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都是對「生死」這件事看得很淡薄,於是平安夜和朋友相約小酌聊天時,談到為動物安樂死,那有沒有可能為人類安樂死呢?
是不是自己的生死也可以成為自己人權的一部份?一旦對生命其實沒有太大的依戀,或是活著太痛苦,選擇自殺又太過強烈,若有安樂死,當上述情況發生時,選擇合格的機構,請對自己沒有感情的第三方,依專業角度,冷靜為自己打下那一針,似乎也是挺合理的做法呢,這也是屬於人可以擁有的權利吧,是吧?
不知道還有沒有人有類似的想法?不過和Y先生從來沒討論過這種問題,昨夜居然談到了,也藉酒精大膽說出自己的內心真實想法,很痛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