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早,
帶著沈重的心情起床,
一想要趕火車,
去兩百公里外的法院,
心裏有百千個不願意。
騎車前往車站的行程中,
我常常聽不到後座的講話聲,
想到前幾天,
量長輩的體重,
發現正在掉,
就覺得蠻担心,
應該要回到過去,
夜裡偷偷熬中藥湯,
在寒冬清冷寂靜的空氣裏,
剩下我和爐火的對視,
以及堅持下去的決心。
以前,
在新聞上,
常看到很多「恐龍級的判決」。
因為不是親身接觸,
所以,
往往只是覺得有點詫異,
最多,
就當成茶餘飯後的話題,
並不能感同身受。
直到最近,
必須要跑法院,
我才明白恐龍的「可怖」。
(可怖=「可」怕+恐「怖」。
自創的詞,請勿模仿,
用在作文,會不及格。)
平時,
我們要形容一個人有多壞,
可能都還會加油添醋,
摻雜主觀意識。
但是,
如果看完犯罪現場錄影之後,
還對殘暴的「加害者」關懷倍至,
甚至當成是「弱勢」,
這樣的「官」,
大概離「恐」字輩,
也不遠了。
昨天,
聽到法院訊問室裏,
負責偵查事務的那個「官」,
問加害人(意指毁損房屋的歹徒),
房子現在還好吧!
結果,
對方輕描淡寫回答:
「只是牆壁有點破損,
已經修復,
沒什麼事。」
我有點狀況外,
以為是在講對方的家,
所以沒反駁。
我舅倒是比較清醒,
聽完立刻發飇反駁:
「屋頂都被破壞,
窗戶也被拔光,
哪裡像他講得這樣簡單?」
聽完我舅答話,
我直覺想到:
那位大官的邏輯,
就好像是去問一位性侵犯:
「被害者的身心還好吧!」
心裏頭,
開始播放「恐龍扛狼」這首歌,
遇到扛狼的恐龍,
還真是沒輒。
PS:
和恐龍相比,
狼又沒多重,
恐龍用踢足球的方式處理就好,
何必扛?
所以,
我覺得,
「恐龍扛狼」這辭,
有貶抑恐龍的味道。
話又說回來,
還好沒在司法界當大官,
不然,
我肯定會拔「屠龍刀」,
大開殺戒^^
我不禁想起:
難道,
幾億年前,
恐龍的消失,
會是被屠龍刀給滅門,
當然,
這純粹是我的聯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