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在三周前,
說好兩周前的周四要來拜訪我,
因故無法到來,
於是又再約5/9,
這次我捎信告誡對方,
即使不來,
也該提早通知我。
到了上周四,
人沒來也沒提早講,
一再失信於我,
事後又沒向我道歉,
這樣的人品堪虞,
我不得不列入黑名單。
只能靠著文字在溝通的彼此,
怎麼還敢一而再再而三的食言?
人無信不立,
我已經給對方兩次機會,
不懂得珍惜的話,
再給100次也沒用。
對不起,
你的高傲,
我担待不起,
今生無緣,
請你另找別人吧!
PS:
這篇日記,
我既不放照片,
也不放歌,
更沒公佈是誰,
低調再低調,
算留給妳面子,
我們各過各的,
言盡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