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幫一位同事的女兒做些事情,
她告訴我有了新對象,
我覺得很好,
於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
問了男方的生日,
查了書本,
結果,
和她的前夫,
根本是同類型的人.
我記得有位心理學家,
名叫孫明明,
她在書上提到:
美國人做了離婚調查,
發現離婚後再婚的對象,
有不少的比例,
還是選擇到,
和之前伴侶個性相似的人,
換句話說,
雖然離婚,
跳開了婚姻陷阱,
但又再跳一次,
跳進另一個婚姻火坑...
看著算命書上,
明明白白的指示,
左眼皮,
突然開始跳動不停,
如果,
訴說真相,
是自已唯一能幫上忙的,
那麼,
我為什麼還會猶豫?!
是因為斷人姻緣是不好的嗎?
還是不該點破這又是一場遊戲?
我在緣與命的反覆衝擊下,
內心糾纏不已!
後來,
還是告訴她答案,
也只能幫這一次吧,
未來的日子,
擇交,
還是要靠她自己過濾。
心什麼時候,像今天天氣這麼冷?
心什麼時候,
又像今天天氣這麼狠?
讓人措手不及?
不該是勸合不勸離的嗎?
當然該斬。
慧劍斬情絲,
尤其還是孽緣...
在女方經濟能力,
都不能自保之餘,
哪能再次受到感情打擊?
算是我的錯,
因為不捨,
而做了一次最壞的示範...
不想再被懲處,
於是,
我要向她討個一元紅包。
一元復始,萬象更新。
祝福她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