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日記篇名,
應該蠻無趣的,
就單單一個字,
可能還會讓人大失所望。
話說,
最簡短的考題,
往往最難回答,
我就試著寫看看,
最近有筆友提起我寫的東西,
「視角有很多變化」,
覺得自己像「投變化球的投手」,
今天就「搞怪一點」,
由不太正經,
變得比較正經好了!^^
首先,
要和這幾天來信的筆友們,
先說聲抱歉,
不管從筆友天地寄來的站內信,
或是站外信,
我都收到了,
問題是,
現在須要比較長舌一點,
(該不會天生就是長舌「公」吧!^^)
珍惜和娘家親戚的相聚,
比較沒辦法靜下心回信。
此外,
我認為完全不熟的你們,
要提起勇氣,
寫信給我,
還真是十分不易。
(其實,應該改成「100」分不易°^)
如果,
在沒經過慎重思考的情況下,
就匆匆忙忙回覆,
這樣敷衍過去,
除了對不起各位對我的賞識,
也太不尊重自己對友誼的堅持。
所以,
信件沒辦法那麼快回覆,
要請各位寛容一下。
關於「信」這個字,
大概看日記的筆友們,
跟我一樣,
也想到「誠信」。
接下來的日記「劇本」,
(要開始給筆友「腦補」電影了嗎?^^)
就圍繞在開展這個主題。
我的大舅媽,
是個傳統的農村婦女,
除了不識字之外,
學習能力也比較遲鈍一點。
有一回,
我邀她去彰化吃肉圓,
萬萬沒有想到,
同行的長者,
居然反對,
為了不傷和氣,
我只好騙著已經著裝完畢的她,
說長輩還要去找其他朋友,
不方便帶她去,
看著大舅媽失望的眼神,
及喃喃自語地表示不可思議,
我心裏有種說不出的難受,
一想到:
明明是趟快樂的出遊,
我却硬生生地把她擋下來。
只為了成全那位長輩,
對大舅媽的偏見。
這樣做,
對嗎?!
在我的心底,
始終不能接受自己的言而無信。
昨早,
我在整理摯友的貨車,
準備去台中地方法院遞狀紙,
大舅媽一如往昔地穿著笨拙的雨靴,
向我走來,
突然想到上述的回憶,
於是,
俏皮地問一句:
「我等一下就要出去辦事,
您要不要坐我的車,
出去外面逛逛?」
結果,
她老人家露出笑臉點點頭,
像小朋友般興沖沖地回家換衣服。
後來,
我去法院遞交狀紙,
之後問她要不要去彰化吃肉圓,
她說好,
就這樣再開著17公里的路程,
請她吃彰化火車站旁的阿彰肉圓,
完成她小小的心願。
後來,
我在吃午飯時間,
接到家母來電,
說她在家沒東西吃,
要我替長輩們,
再買三份彰化肉圓回去。
大舅媽說她想出錢,
知道她靠女兒奉養,
又沒在工作,
三份肉圓對她來說,
是有點負担了,
於是,
我阻止她。
後來,
她提議要請我喝飲料,
我想飲料可以點便宜一點的,
儘量減少她的開支,
至少讓她的心裏,
可以感到平衡一點,
而不是覺得老是被我請客,
感覺心裏頭一直有所虧欠。
於是,
我點了最便宜的冬瓜檸檬。
後來,
我們開著「比機車還要龜速的貨車」,
一路上有說有笑,
開開心心地回到娘家,
目送著她老人家下車的背影,
我相信自己做出正確的出遊決定。
晚上和家母躺床,
閒聊至此,
她說:
「你專程載她去,
她心裏面一定很高興。」
是啊,
看她還多買了2份帶回家,
至少吃得開心吧^^
PS:
我蠻喜歡底下的短影片,
希望來看日記的筆友們,
也能夠從中獲得了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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