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餐廳領便當時,
竟然出現一段小插曲,
名字竟連續出現在名單上兩次,
這下可好,
代表今天多買了一個,
等於要連吃兩個便當,
看名單上另一個簽名,
並非自己的字跡,
所以,
我蠻懷疑可能是店員出錯…
後來,
店員有解釋是她謄寫的,
我想她不會無故多謄寫,
讓老闆虧錢,
所以,
很有可能是自己多訂了,
但忘記也說不定?
看著店員一直道歉說是她不對,
今早沒有阻止我重覆訂便當……
我笑著指著自己,告訴她:
「應該不是你的問題,可能是我多訂! 」
接著拎走兩個便當…
遇到問題,我會先歸責自己,
後來,才想到確實是自己多訂了,
還好,我不執著自己沒錯,
不然,會惹得大家都不愉快…
接下來,我在思考一件事,
什麼情況會在筆友天地裏被凍結或刪除帳號?
我猜:會被凍結或刪除帳號,大概是「當事人做了什麼讓管理員不能接受的事!」
曾經有筆友告知: 「真不敢相信,那個曾經正氣凜然的人,居然對人家日記做偏激的詆毁…」
我想:
如果連沒有利害關係的筆友們,都看不慣這種侵犯性的作風時,
相信和筆友無冤無仇,最不想得罪人的管理員應當會有同感!
想來想去,
管理員會做出刪筆友帳號或許只剩下一個原因:
絕不能再放任筆友,進行人身攻擊,使筆友天地向下沈淪,
更不能讓這個辛苦經營出來的筆友網站揹上污名,
試問:這樣要如何給所有的股東們和廣告商們及筆友們一個交代?
如果筆友天地會有黑名單,那個最BLACK的「黑人」,
必定是小太陽,因為被筆友公審到「爆」,却都沒辯解!
其實不做任何辯解的原因,已寫在「身為觀賞者所能做的事」日記裏的回覆中,
請諸位讀者自行參閱!
話說,關於網傳別人的私事,我的作法如下:
(1)如果自己不是當事人,沒絕對証據,不管別人傳什麼或說什麼,都不回應,或跟著起哄!以免遭到有心人士利用.
(寫了多年的網路日記,這是我嚴守的最後一道防線,善意提供給筆友們參考.)
(2)就算當事者是自己,我也不辯解,因為有網站管理員在審核,
筆友間有糾紛,並不是單方說了算,而是必須由公正第三方(管理員),攤開兩造証物(信件,日記,文章)來仲裁.
底下再來深思幾個筆友天地裏的問題:
(1)看筆友日記或文章,沒憑沒據,就留言漫駡人家是神棍,這樣做,可能犯了哪一條法律?!
(2)作者沒有刪除底下偏激讀者留言,請問:那就是好戰的表現嗎?
還是作者是「覺得讀者也有言論自由,與其花時間解釋,不如留著讓管理員仲裁,會不會比較公正呢? 」
(3)如果作者沒有意願要和你討論日記或文章以外的事,
請問:身為讀者,可不可以因此,就開始口無遮欄,漫天開駡對方嗎?
(4)私領域的事,讀者有沒有作者隱私權的介入權利?請問:讀者能以「就事論事」的理由,去針對作者的隱私權,進行侵犯或進行攻擊嗎?
(5)所謂「言論自由的界限」,
會不會是以『不能侵犯對方的「言論自由」或是「不願意言論的自由」做為界限』呢?
以上各題沒有預設答案,只供筆友們思考…
被停權了,如果還想待在這裏,也沒關係,
因為我們本來就是「筆友」,
又不是「筆仇」或「筆敵」…(這兩個詞,還真是中文字典所找不到的新名詞吧!^^)
這一點大家都明白的,不是嗎?^^
如果,有空的話,不妨看一篇拙作文章2017-1-10 XX的勇氣,
就會明白什麼才是「真正的榮譽心」,那裏有1976位網友和筆友們已觀賞!
有人告訴我:筆友天地不是馴獅用的競技場!
我倒覺得:
筆友天地更不會是漫駡完別人後,不必檢討自己,就可一走了之,那種簽下生死狀的拳擊場!
「想清楚該怎麼做,才是真正有榮譽心的表現?」,或許會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言語或行動,世人都在看,當然天上的仙佛也是…
不放照片之外,也隨意訂個俗氣到不行的日記篇名,
目地只有一個:
勸善的當下,不想因為筆戰提高點閱率,
(話說,點閱率對小太陽是最沒用的東西,因為筆友們必須天天看的就是太陽啊…開玩笑的^^)
此外,一定要讓沒有法治觀念的筆友們知道:
「什麼是身為筆友,該遵守的分際!」
如果,
對某位筆友的傷害程度能夠降到最低,而對所有筆友的啟發性提高,並能廣泛普及,
那就不枉我寫這篇日記的用心…^^
坦白講,
我本來就在期待「一人」和「藍」兩位的復活,
因為他們都曾是令我敬佩的筆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