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讓我們吃吃喝喝,尋歡作樂吧!因爲明天就要死了..”(聖經,以賽亞書22:13)
前幾天看到新聞,說荷蘭再度在思想前衛戰中領先,正在考慮將安樂死的範圍從絕症末期病患擴展到類似唐氏症,重度自閉症等,生理上并非絕症但依舊會讓患者生活無法自理的疾病。説詞是,如果某人已經不具有在生活中尋得快樂和滿足感的能力,那麽讓他們安詳地死去是否不失是個人道的做法?
這個議題勢必要引發很多爭議和抗爭,這邊就不參與了。這個新聞令我聯想到的是一個我從很小就懂得問,但卻不常有機會討論的問題:不是某人,而是如果自己哪天也已經不再具有尋求快樂或甚至自理生活的能力,那麽我是否應該去自殺?
我沒有自殺傾向,從來也沒有。我只是個喜歡凡事都先設想後果並做好準備的人。我很納悶,死亡作爲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經歷的一個過程,爲什麽卻是甚少被人談論的?僅僅是把問題的主語從某人,置換成第一二人稱的你和我,整個話題的味道似乎就完全改變了。雖然爲數不多,但有些人還是會願意和你站在哲學的角度討論前者的。但很少人會站在現實面和你討論後者。尤其是,跟一個小孩子或年輕人討論(規勸不屬於討論)。這邊我想感謝一下接下來這篇故事的原作者,因爲他(通過這個故事)是第一個跟我認真地討論過這個話題的人。
首先説一下《食蓮者》這個名稱背後的含義。它的出處是古希臘神話中的一座小島。島上長滿一種蓮花,人吃了下去就會忘掉人世間一切的煩惱,從此沉浸在忘我的快樂之中。現在用來比喻喜歡逃避現實,只顧滿足當下的人。
故事裏面説作者有一次在意大利的卡布裏島度假時,遇到了一個叫威爾遜的英國人。威爾遜三十四歲時到卡布裏游玩,被島上的美麗風景和淳樸生活深深地打動。他毅然決定辭掉銀行經理的無聊工作,把所有存款和投資折現帶到了卡布裏來退休。根據他的計算,那些錢足夠讓他在島上過上二十五年左右的悠哉生活。當作者遇到他時他已經四十九歲,距離那段時間結束還有十年。作者問他是否有後悔過。威爾遜表示自己在過去十五年間度過了一段最精彩美妙的人生,就是光那點就已經值回票價了,更何況他還有十年。作者表示擔心,問你沒考慮過你六十歲以後的事嗎?怎麽不多工作幾年,等錢存夠用到老死再退休也不遲呀。威爾遜說,人確實在什麽年紀什麽情況下都能享受生活沒有錯。但是,一個五十嵗的人的快樂,和一個三十歲或二十歲的人的快樂是不一樣的。
“當一個人用他一生中最黃金的時段,去享盡了長達二十五年的美好生活之時,你不覺得他到時就應該會能很心滿意足地離開嗎?”
威爾遜的話中之意令作者感到有點心寒,但是他一時之間也想不到該説什麽。他覺得眼前這位先生談吐舉止穩重,爲人溫文有禮,教養也似乎相當的不錯,絕不像是那種會容易衝動抛下生命的人。但最後他覺得,雖然很不可思議,但是人畢竟都有決定自己命運的權力。既然威爾遜覺得那樣好,那他也就當是尊重對方,尊重他的決定了。
十幾年后,作者再度回到島上。他想起了威爾遜,想到他的時限應該早就到了,不禁好奇那個故事最終的結果。他左右打聽,得知威爾遜後來并沒有成功自我了結。他先是開始典當家產,而當那筆錢也耗盡時,他試圖燒炭自盡,但因爲房間的密封沒有做得很好結果沒有死成。倒是他由於一氧化碳中毒而變得有點神經失常,從此像個野人流浪漢一樣在森林的邊緣徘徊,靠人們的施捨維生。
作者聽了后不禁感慨。他想,人的意志力就和一把刀一樣,是需要在不停的艱辛磨練中維持它的鋒芒的。他并不懷疑年輕時的威爾遜確實有做好時間一到就將死的覺悟。威爾遜或許只是沒有料到,在經過了二十五年的悠哉寫意生活後,他已經不再具備那種好好地自我了結所需要的毅力了。
幾天後,人們在卡布裏一處著名的山崖上發現半夜凍死的威爾遜。作者望向遠處蔚藍的海洋和綺麗的岩石陣,嘆說威爾遜或許最終還是被這幅美景所殺的吧。
(完)
(William Somerset Maugh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