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故,
工作量逐日消減,
再加上大家工作速度,
也比之前快很多,
所以,
最近閒暇時間多了不少...
已婚的56歲同事,
昨天在工作之餘,
說他的家庭趣事,
難得聽到這些家務,
我們都很認真聆聽...
我問:
"你們結婚都快30年了,
遇到彼此意見不合時,
都怎麼解決?"
他回答:
"我會告訴對方自己的底線,
再給一次機會,
要是胆敢再繼續白目,
我就會拖去床上處理!"
我好奇地問:
"什麼是床上處理?"
他回答:
"我會在床上,
用身體壓住對方,
然後,
用掌摑對方的屁股,
直到手掌發紅,
我覺得疼痛才收手...
你想,
要是我的手掌都打紅了,
那會是打了多久...?!"
面對這種像賓拉登式的處罰,
我覺得不太合理,
於是又發問:
"那她怎麼不反抗,等著乖乖被打?!"
他說:
"我使用反關節技,對方想掙脫,肯定不行..."
聽完這一番話,
完全無解,
覺得簡直是在人間地獄,
我問:
"那你太太怎麼沒找岳父大人告狀?"
他答:
"要是亂摔碗,
像這種大小姐脾氣,
被我修理,
岳父大人也不敢有意見吧!
再說,
我只是用手掌,
又不是鐵砂掌或棍子,
今天打完,
明天就沒事,
又有什麼關係?"
聽完這些話,
我的嘴巴差點嚇到合不攏,
原來,
打老婆,
還有這樣的邏輯,
難道不怕老婆半夜起來報仇?!
後來,
據他所述,
夫妻之間,
三十年來,
只有打五次,
就再也沒有衝突...
到底他說的話,
有沒有道理,
其實,
我也會反向思考:
話說,
他只有80公斤,
老婆體重早已破百,
所以,
真相搞不好會是老婆坐在他身上,
對他實行愛的打屁,
反而是男方在家,
被施以可怕的酷刑,
只是來公司嘴炮,
也說不定...^^
寫在這裏的日記,
既然無法查証真假,
各位筆友就姑且看之,
當笑話就可以,
千萬不要實行!
話說,
小男子我,
沒有性別刻板印象,
也無法保証各位男筆友們,
和女方比武,
就一定打得嬴...
如果,
真的是前世冤家投胎,
非打不可,
記得,
開打前,
請先為雙方買好保險,
然後不管輸嬴,
請準備緊急送醫...
唉!
看來看去,
依我看還是不要打好了...
ps:
夫妻有體力打架,
還不如兩人去旅行,
話說,
去日月潭也很好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