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我算是一個慢熟的人,
不只是學什麼,
就連交第一任女友,
都比別人還慢,
更別說是學開汽車...
還記得,
31歲那一年,
我才開始去汽車駕訓班,
那時,
根本也不認識任何一位教練,
到了駕訓班,
看了某位教練的學員很多,
都是一些大學生,
想說舉目無親,
不曉得誰比較好,
就跟著人家一起報名,
就這樣莫名奇妙地,
又少了五百元學費。
(後來才知是團報的原因。)
坐上駕訓班汽車的第一堂課,
教練要我輕踩油門踏板,
然後,點一下,放一下,
點一下,放一下,
就這樣開始我們的課程。
後來,
我問他為什麼?
他告訴我,
這樣可以了解這台車子的性能,
那時候不覺得有什麼特別,
直到有一天,
那位教練沒來上課,
我看到其他教練教的女同學,
很粗暴地大腳一踩油門,
轟一聲把車開出去,
連我都被嚇壞,
因為這樣,
我才發現自己遇到一個很好的教練,
我很感謝他的細心,
讓我按部就班地學會駕車。
話說,
那時學的是手排車,
開了第二周,
教練要我第三周不必來了,
記得他提到:
「你已經可以了,
先休息一周,
不然,到時候開膩了,
考試時會飇車,
反而考不過!」
因為這一番話,
我就「自動」停課一周!
後來,
到了真正的路考,
我想到平時都是慢慢開,
於是就刻意降速,
等我考完時,
明明已經通過測驗,
可是教練還是很緊張地衝了過來,
他搞不懂我發生了什麼事?
怎會車會開得如此慢,
還以為我被扣分不及格。。。
那時,
看著他的緊張模樣,
到現在還記憶猶深。^^
拿到駕照後,
我因為經濟能力不佳,
沒有買車,
駕照考完,根本也沒實習,
後來就變成不會開車,
直到家人說:
「 你這個 40歲的人,
怎麼好意思,
讓加起來都快150歲的伯父伯母坐在前面,
一直開車載你?」
聽完這番話,
讓我覺得有點無地自容!
後來,
我又回去駕訓班,
買了兩小時的課程。
看著那位有點粗心的教練,
真的如我預料,
只教會我自排車的前進倒退,
什麼路邊停車、倒車入庫,
通通都不會,
現在想起來,
要感謝伯父伯母,
他們真的吃了熊心豹子胆,
才有胆量坐我的車!
記得今年9月7日,
我開著摯友的貨車,
經過一個路口,
我在路口打方向灯,
準備變換車道,
萬萬沒想到,
後面一台轎車慢慢開過來,
連煞車都沒有,
直接撞到後車尾,
那時我還沒察覺,
以為是地震了,
車子才會晃了一下,
後來,
等我把車開走,
看左邊的照後鏡,
發現人家的車還停在原地,
發覺不對勁,
搞不好是車禍,
不可肇逃,
於是趕快停車!
後來,
對方下車察看,
才知道是位短髮帥妹司機,
我看貨車損毁並不嚴重,
於是提議自己修理,
但是,
對方有加保第三責任險,
她希望價值2500的車灯,
能獲得保險公司理賠,
所以一直不停地打電話詢問,
不曉得是不是女員警的功勞,
告訴她出險後,
每年要加三成保費,
年年多交3千元,
並且她是「後車追撞前車」,
還得再吞下一張1800元的罰單。
後來,
她終於答應和解,
於是,
我們同意各人處理自己的車就好。
當然,
我也不是沒有幫忙對方,
至少,
我有記下她的汽車型號,
幫她找到維修車灯的影片!
或許各位讀者筆友會想,
我們會不會有更進一步發展的可能?!
坦白講,
車是人家的老公修的,
當然想都別想。。。^^
現在「停止對筆友腦補」,
要帶各位回主題。
昨天早上,
我開著摯友的貨車,
經過了斑馬線,
車頭也超過雙黃線,
準備180度迴轉,
我看著對面沒有來車,
於是逮住機會,
開始進行迴轉,
沒想到砰地一聲,
好像有東西,
正迅速地從左前輪旁飛出去,
回神一看,
居然是連人帶車飛出去,
真是嚇壞寶寶了:
「怎麼有人超車,
是超越路口雙黃線,
從對向車道在超車的?」
我完全沒辦法理解。
後來,
我下車察看,
原來是一位女騎士,
腳踝有點擦傷,
不曉得有沒有骨折,
趴卧在地,
後來,
看她能夠坐起,
好像骨頭沒問題,
我也顧不得自己沒繫皮帶,
牛仔褲隨時會滑落的尶尬問題,
趕快扶她去路邊,
靜待救護車。
後來,
救護車來了,
救護人員幫她包紮傷口,
提到要送醫拍X光,
我彎下身,
幫她扶起,
低頭時,
突然看到紗布上的膠帶掉了,
傷口裸露,
於是再次蹲下,
把膠帶重新黏好,
看著她的右腳褲管,
好像離襪子有點遠,
就順手幫她整理,
讓兩隻褲管,
都能對齊。
接下來,
再扶著她走去救護車,
等她坐上車子,
在關門前,
我取下口罩,
露出真面目,
向她點點頭,
要她先去醫院等我。
我想:
這一撞,
可不能讓她白撞,
至少要讓人知道是「撞到誰」吧?!
{現在想想,
要是對方知道:
自己撞到那個「自稱是太陽的怪人」,
可能心情不會變好,
搞不好還會更灰心吧,
我猜。。。^^}
等她離開之後,
酒測及筆錄,
一一來臨,
更慘的還在後頭,
貨車根本動不了,
還得呼叫「貨車的救護車」(高速公路拖車),
拖去「就醫」。
就這樣,
我從早上07:49,
忙到下午16:30,
隨便吃幾口炒麵,
中間沒有午睡,
在精神混沌狀態下,
勉強拚湊完前天日記之後,
再趕去警局,
拿回行車記錄器的記憶卡。
後來,
我接著又去看中醫,
等到回到家時,
都晚上八點半了,
給對方寫line ,
關心對方受傷情形,
不曉得為什麼,
也沒獲得回應,
我想人家大概也累了,
所以就沒有再打手機。
昨天發生的事情,
現在想想,
還真是巧合,
對方88年次,
我開的貨車號碼,
裏面有88字樣,
更離譜的是修車加拖吊費,
全部是88..!
(這或許會是明牌,我猜^^)
一想到這兩次車對車的kiss,
就覺得很冤枉,
所以,
我很需要「排斥力法則」,
希望不要再有下一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