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她都是網路上的愛情投機分子。
我看不到她,聽不到她,靠幾個看似肥瘦勻稱的明細字體,描摩情緒,投入感情。反之,她眼裡的我,應該也一樣是個放飯時等領便當盒的臨演。
認識她的第九十九天,她再也忍不住裹小腳情境,剝開糖衣意有所指的說:“這樣的五毛錢愛情,果然廉價!然而,你真的愛過我嗎?”
記得第一天遇見她,兩個手無寸鐵的人說起話來,憑恃各自表面張力,一個字一個字敲著打水漂,看誰漂得遠,誰可以把尾音足足拉長到十六小節音符,中間不斷氣。顯然,我和她都有各自獨到的絕門功夫,隱於玻璃門後貓眼,讓門前的過路人不刻意經心,仍然感覺到強大的磁力效應。之後兩個人揠苗燒狼煙的愛情,不曠日每天都是花火節,等燒完了灶門裡柴薪,摸黑夜裡鏡屏上反射,不是對面的我,也不是裡面的她,是還活著的,自己的分身。
分手的日子終於逼到了眼前。
網路上交友鬧到了要分手,好處是,打不了手,不必還手;再怎麼哀怨委屈,這一口牙還不了對方烙深的咬痕,敲回去的字依舊楚楚衣冠。乍看之下以為真的就好聚好散了。還覺得悶的是,她可真會挑日子,挑了個情到深處反為薄的百日冥誕。
“這樣也好!”不說出來卻頗有些自我安慰的療情功效。只不過,她是不是連這道手續都省了,畢竟青山猶在,下一次再做一筆更大的投機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