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球景氣以及經濟政策,我也跟學者預估一樣,今年跟明年都不見得會樂觀。
因此,為了在這局面掙得業績,就需要更犧牲利潤才能搶到手。
但對工程師來說,工作量不僅沒有減少,還比過往更多更繁雜。
業績不佳,不會怪工程師。案子表現不好,就能怪工程師。
為了提升業績,身為老闆就會開綠燈,讓那些不怎樣的案子也能被接受。
不過技術人力不足早已是半年的事情,為什麼會不足?也就是讓那些不怎樣的案子進來的因素。
於是雙面夾擠之下,我覺得這局面並不好做,追求短利可能會動搖長期的根基,但又有誰可以抵擋短利呢?
總之先撐過眼下再說吧,根基要是不穩,之後再說好了。
為了杜絕爛案有一套機制,絕對合情合理重點是合法,因為要是沒理由拒絕業務的案子,就會掉業績,回頭怪罪我們導致業績不好也是有可能的,所以也要堅持即使業績也能接受的底線。
底線就是合法合約與公司規矩,如果不符合這些,就有底氣能說拒絕。
然而情況有轉變,現在連一個過期的客戶都要去服務,還不一定能轉換成業績。
明眼人也知道,該客戶不只打算也實際上去轉向跟別家交易,以後要找我們的機會已經不太可能了。
無法無約的要求,照以往的態度是會拒絕掉,但是情況改變,就被迫要做點什麼,因為他們曾經很有貢獻!?
人力資源不足在現今是個也是熱門議題,現在想來就很有機會收,沒啥挑三揀四的空間。
即使選擇不做嚴格過濾,還是找不到足額人力。因為不怎樣的案子吃掉太多人力,吃到人力吃緊,人力不足自然就難以提供良好服務跟照顧。
照以往打掉這些不合理的支援需求,現有人力並不會不足,只是態度改變了,沒辦法拒絕,才會變成不足。
態度不定是一種傷害,對於整個部門都是傷害,對於我來說是更大的傷害,只好抱持爛命一條的心拒絕被深深傷害。
原則是信任的基礎,在人與人的社會,在現今的社會,信任是很重要的。
原則之所以重要,不是因為它有多正確,而是它相當明確,它很好理解,而且它難以改變,就算改變也需要藉著撼動眾人的事件,趁事件被人們知曉時,對人們宣佈改變,才能讓人們明瞭原則已經改變。
假設這些實行數年的原則,在業界廣為流傳的原則,也在法律絕對站得腳的原則,就因為經濟局面而改變,要去做一些覺得不合理的事情,而且無約無法約束要做的事情,人很難調適得過來去接受這樣的事情吧?
態度不定是一種傷害,是傷害「信任」的價值。
傷害信任的選擇,是狀態惡劣下迫不得以才會拿出來用的方案。但是使用這些方案的前提,是當事人要明白這些方案只能「特例」使用,絕不是理所當然的事情。用太多將會導致沒有人會願意信任。
萬一他們覺得使用起來很合理沒問題,因為貢獻高就要做慈善事業,後面即使沒貢獻可能也沒關系。那是因為他們不需要在意人力,所以當然不用考慮人力消耗,而人力問題是內部問題,不是客戶問題,也不業務問題,萬一出問題,當然是問罪內部。
老闆是一個處在業績跟人力的平衡中介者,為什麼?因為他才看得到業績對於人力的消耗,才能看到真正的獲利,公司整體支出與收入,而不是單一案子帳面上業績很好,毛利很好,後續卻支出很大,最後卻虧得一踏糊塗,得不償失。
一旦發生狀況,有些人就會想知道為什麼?什麼導致的?對於追求真相,都會有個代價。態度不定的源頭,源頭就是老闆的立場改變。
有人問我,我不想多提,而且反而會說不要去探索,畢竟探索到最後,知道根源是老闆的意思,按照現代人的職場倫理,自己要是想違逆老闆,那就辭職來表示自己的態度吧。
為此,所有主管,高階主管、中階主管都要圓一下以及安撫一下,如果我們不這樣做,也許能看見走一票人的事件發生,所謂的撼動長期的根基,當然發生時身為主管的人也要準備走人。
我認為,法律就是道德的底線。如果情況允許,我當然希望多幫忙;如果情況不允許,只好踩著法律的線去迴避無法承受的量。
在人力吃緊的現在,當然是依據法律的線去處理,至於貢獻很高就要幫忙?基於營利事業的立場,幫忙也得要客戶幫忙貢獻才能去做。對於沒有貢獻業績客戶的幫忙就是做功德,可是一旦變成做功德模式,再多的人力都會不夠用。
但如果說因為有貢獻就要幫忙的前提,就會淪落成將分類客戶的局面,貢獻高有更多說話權,貢獻低連理都懶得理。盈利事業一定會以貢獻高的為優先,但不是曾經貢獻高的且未來不太會貢獻的為優先,現在貢獻以及未來貢獻才是重點。
可是知道自己被分類的客戶而且分類為低優先的客戶,心理一定不好受,萬一真的要分類,而我會坦白去說你是優先客戶,因為我懶得編好聽的謊言。但以守法的立場,不論客戶貢獻營收大小,都是一樣的地位。
依法行政,依約做事,謝謝指教。這個也是我今年在看待工作上最大的轉變,我變成了合約戰士,合約看爆看熟,才能去回嘴想凹的業務,引導他們也要去依約行事,依法行政,不是不幫,只是你沒有照規矩走,我沒理由幫。
可是開了不合法不合約先例,合約到期不再續的客戶也要幫忙處理。這個態度轉變,不只是多出人力,還會排擠到我們目前有貢獻的客戶的服務時間,只有投入時間足夠才能滿足低標的話,只能勉強滿意情況之下再多客戶要服務,最後會變成什麼客戶都不滿意的結局。
要是我是高層我是部門主管,我會說我能幫,但業務也要後續去爭取對應的業績,如果後續沒有成果,僅此一次幫忙。
畢竟業績不佳,是拿業務問罪,不是工程師的責任。不能讓工程師功德幫忙太多,不然會讓整體品質下降,而且也會引起不滿。人會想走,多半是因為待遇不合理,做事太多而回報太少,多做事但沒加薪沒被感謝,令人非常想離職。
厲害的人,在臺灣這個職場或是在國際職場都不怕沒有需求,總是能找到一份職務待著。想走就走合理。走了之後,前公司過得怎樣,甘我屁事。
最終,本來的態度是對的,我們是依法依約行事。倘若因為經濟因素改變態度,要讓我們不依法不依約行事的話,也是需要人力充足才有餘力,但沒有人力充足,所以做不到。
人力不足之下,又想提供無約無法沒貢獻的客戶幫忙以謀求未來的營收貢獻,不管會不會排擠有約有法有貢獻的客戶的服務時間,對於服務人員將是一大傷害,一旦人開始走,就會像雪球,因為現在人力不是想補就補得到,而大家看時局變鳥就會爭先走,人力缺口會滾雪球增大直到業務衰退到能匹配人力狀況。
「信任」是人際社會很重要的價值,堅持原則並不是因為原則在現在局面特別好用,而是因為改變原則會讓人無所適從的緣故,讓過往能接受我的原則的人現在也能繼續追隨,不動搖根基,不傷害以往相信我的人,所以要讓原則不變態度一致。
在原則上,態度不定是一種傷害,即便不改態度會喪失一些短期潛在利益,但改變態度卻可能喪失長期根基,即便之後時局回歸當初而再次改變態度,對於其他人來說又會是傷害。
現在改變而最終得回歸基本態度,這過程終究要造成兩次傷害,那為什麼不一開始就堅持最初且最終態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