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了案場,遇到了兩隻野狗,因為過去來過數次都沒有遇到過,也沒有親人特性,沒有這特性,是不可能容忍牠們在案場。
(駐場的,應該是上次來所遇到的黑狗,牠們完全跟在地的人共存,不兇,對人親近,會跟人討東西,並且有一定的照顧。)
野狗是一種時代象徵,過去的野狗特多,包含那種飼養人家完全不管的那種,如今已經少很多,路上是比較安全的,民眾的觀念也比較好。
對於狗是敵意還是開心,如今能分辨出來的,今天遇到真的很兇,牠們對人是具有敵意的。
走過去就一直盯著我,兩隻一起盯著,這就算了,一旦走過去,就往我靠近,開始吠,甚至想攻擊我,標準只敢在背後搞事。
對於流浪狗,我很擔憂,一群浪犬是仗勢做事,對我這種身強體壯會兇的不敢惹,萬一換做其他比較弱的人,如老人小孩,不就要咬上去了?
浪犬有友善的,還有不友善的。狗是有地域性的,如果今天是友善的那就好,也不用做甚麼,讓牠們在這裡活動,就不會讓別的浪犬進駐。
聽到吠聲跟腳步聲,我一個轉身,狗就立刻倒退,狗見到那人不怕,只好慢慢遠離走掉。
要不是回去拿剪刀,也不會碰上這兩隻狗。此外我討厭傷害,這樣就使牠們退縮正是我想要的,要是牠們再凶猛一點,也準備好自我防衛了。
這是我長大之後,在沒有踏入地域的前提,被路過野狗認為是可以欺負的對象。
有時候會反思,就如同有些人會欺負浪犬,有些浪犬會欺負人,那是不可能不存在的。只要大部分人犬都能處於相安無事,大多時間就能一起共存。
不過身為怪人的我,想著如果真的不得不有一場人狗對打的經歷,人生也許會多一分精彩,多一個的故事可以傳述。